本服务涉及的产品
- 钢结构防火保护材料
- 木材阻燃产品
- 防火涂层与板式保护系统
为什么需要合格评定
防火保护产品可能属于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043/2017范围,因此不能仅依据第435号命令评定。适用法规及评定形式取决于保护产品类型和被保护材料。
证书还是符合性声明,需按具体产品及适用法规确定。
了解法规要求评定中考虑哪些性能
- 按适当方法验证防火保护效果
- 厚度、用量与施工条件
- 底漆、防火层及面漆的相容性
以上用于制定评定方案,具体试验取决于产品、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。
用于确定要求的标准
以下列出部分标准及其范围。标准收录于目录并不代表该组所有产品都必须采用,具体适用版本及法规关联将在办理时核查。
需进一步明确的信息
ST RK 615-2-2011适用于钢结构防火保护材料,材料保护效果不能直接等同于任意结构的耐火极限。



